关于举办滁州市2019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的通知

2019-04-29 18:33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53 次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综合监督执法局: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9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等相关规定,现就举办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申请参加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人员为:201741日前行政执法资格已到期的;从事或者拟从事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该类行政执法资格的;以及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考试工作安排

(一)2019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分为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后方可申请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全市卫生健康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我市卫生健康委将于2019427日下午1430组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考场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二楼会议室。

(四)本次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个考场考生原则上不超过30人,各县(市、区)考生准考证混合编号、座位交叉,做到一人一桌,每个考场配备3名监考人员。

(五)考试结束第二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综合监督栏目上公示5个工作日;58日以正式文件将合格人员名单发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同时报省卫生健康委,抄送市司法局。

有关本次考试工作的相关事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请及时联系我委综合监督科。联系人:陈庆满;联系电话:307415515955016218

滁州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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