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袁州设立校园食安家长义务监督员

2019-04-26 15:26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11 次


  本报讯 4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授证仪式暨业务培训会成功举办。袁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区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向首批1229名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并开展首期培训。这标志着袁州区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正式上岗,袁州区市场监管局成为江西省首个开展此项工作的县级市场监管局。
  目前,宜春中心城区200多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设有食堂。针对校园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为鼓励家长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袁州区市场监管局在前期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推出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制度,并出台《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局会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宜春中心城区有校园食品安全需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各类培训机构,按照《办法》明确的基数和比例,在学生家长中聘用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授予监督员相应的监督权,明确相应的义务。
  根据规定,担任义务监督员的学生家长应关心学校食品安全,热心公益事业,热爱群众监督工作;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及问题的能力,具有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经历或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诚实守规、认真负责,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监督的时间和精力。
  家长义务监督员的聘期为1年。受聘期间,家长义务监督员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上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主要职责是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调研、宣传和专项培训,收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指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悉,袁州区首批1229名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来自袁州区市场监管局所辖宜春中心城区的135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下一步,该局将与区教育体育局协调配合,陆续在中心城区其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22个乡镇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推进家长义务监督员制度,实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都有家长义务监督员严格把关的目标,初步形成“社会各界同参与、安全食品共分享”的共治共享格局。

□周常青 陈卫明

本文标题:宜春袁州设立校园食安家长义务监督员 - 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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