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改委:更大范围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

2019-04-13 22:07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81 次

  4 月12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174号),通知要求, 结合“五一”、暑期、“十一”降低国有景区偏高门票价格;所有政府定价5A、4A级景区,原则上2019年完成门票价格调整;不得强制购买通票、联票;不 得将门票、游览服务、保险等捆绑销售;落实门票优惠减免政策。

  通知还要求,各市(州)和省管旅游景区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各市(州)发改委应于每月1日前将截至上月底的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进展报送省发改委。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9〕174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管旅游景区:

  为 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推动建立全域旅游经济,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9〕333号)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 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持续深入推进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各 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发挥重点国有景区降价带动效应。结合 去年降价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机制持续深入推进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尚未出台降价措施的政府定价管理的 景区,要全面开展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价格评估工作,以“五一”、暑期、“十一”等游客集中时间段为重要节点,成熟一批、出台一批,降低景区偏高 门票价格水平。2019年,原则上完成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5A、4A级景区门票价格成本监审、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工作。2018年已经降价,但 对社会反映集中、降价不到位、高定价大折扣等问题仍然突出的景区,要推动进一步降价。在降低门票价格同时,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垄断性较强的交通车、缆 车、游船、停车等服务价格监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要健全景区相关游览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在深入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基础上,降低偏高价格。 同时各地应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景区门票定价成本资料报送制度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500号)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各 景区运营维护成本的变化,强化对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的动态管理。各地要切实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加快发展全域旅游,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 得感、幸福感。

  二、严格规范景区价格行为

  各景区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其门官方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单独收费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门票优惠减免政策等,不得收取未予公示的任何费用,保障游客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将门票、游览服务、保险等捆绑销售,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强制购买通票、联票,保障游客选择权,维护旅游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三、全面落实门票优惠减免政策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

  免 票入园对象:对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或凭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的6周岁(含6周岁)以下儿童;持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及军队 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凭身份证或者老年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的老年人;持有效证件的残疾人(对盲人和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 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

  门票减半入园对象: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持有有效证件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在读学生;不满65周岁老年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或者免收门票。

本文标题:四川省发改委:更大范围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 - 健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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