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城集中采购药品大降价 “好药不贵”还差哪些环节

2019-03-27 05:26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27 次

  2018年12月6日,上海,国内药企正大天晴通过降价96%,拿下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乙肝抗病毒药物恩替卡韦分散片的中标权。

  在现场的证券分析师高超(化名)以“险胜”来形容恩替卡韦的中标,因为另一家药企的报价只高出了几分钱。

  拟中标结果显示,包括恩替卡韦在内竞标成功的品种有25个(3个原研药,其余均为国产仿制药),相比去年的采购价平均降幅高达52%。另6个品种流标。

  “4+7”城是指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7城,各试点城市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下称联采办),代表公立医疗机构等实施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可以节省从药品出厂到患者手中的其他支出,降低药品价格,缓解看病贵的民生问题。在破除多年来“以药养医”扭曲价格体系的同时,也让企业也省去了推广和渠道费用。

  有人说这是“专利悬崖”真正的到来,也有人说国产仿制药“带金销售”的商业模式终将被颠覆。

  采购中标只是刚刚开始,药品还需要经过医生手中的一张张处方才能真正到达患者;对企业而言,“以价换量”的期望,也尚需时日才能见分晓。

  困局:“带金销售”与“唯低价者中标”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 与跨国药企动辄投入数千万美金研发费用相比,国内药企呈现销售费用畸高的态势,多年来形成了一套“以药养医”的扭曲价格体系。

  患者需拿着医生开具的处方去买药,双方信息的不平等导致患者对于药品没有区分能力,选择权实质上在医生手里。

  公立医院的药房,在药品加成取消前,盈利空间相当大,选择什么品种药物进入医院药房,是每一家医院的大权。

  也因此,国内药企普遍建立了强大的销售团队,尽可能覆盖到更多的医院,进行点对点的推广,甚至具体分配到每一位开处方的医生,形成了通过医药代表向医生输送药品回扣等灰色收入的链条。

  2016年开始,药品加成被取消,公立医院不得不从药品加成转变为通过医疗服务收费的模式,并通过政策补偿完善薪酬制度,实现医药分开。

  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陈昊曾发文表示,由于相关配套改革并未如期跟进,各地公立医院普遍面临补偿机制滞后的困境,医疗机构严重依赖于将药品采购工作中的“二次议价”作为取消药品价格加成后重要的收入补偿来源。

  陈昊总结称,这在某种程度上弱化、架空了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政策效果,不规范行为频发,严重损害了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从本质上扭曲了医院药学服务的专业内涵与学术尊严。

  虽然明文严禁“带金销售”,但医药代表依然千方百计向医生输送利益。

  此外,以医保为驱动的“带量采购”探索也在以省、市为单位持续试点。但是,一些地方的实践证明,医保主导下的竞价中标容易形成“唯低价者中标”。

  在仿制药质量水平总体不高的情况下,一些价格降得很低的药品,在临床上又无法达到疗效,医院不愿意使用,这也导致中标药企的利益受损,所谓“中标不带量”。

  《我不是药神》电影上市之际,公众对“原研药为何昂贵”的命题多有讨论。前期研发费用的投入是关键,但仿制药却不存在这个问题。

  在发达国家,一旦专利过期,质量过硬的仿制药凭借低成本的优势进入市场,原研药迫于竞争压力降价形成“专利悬崖”。

  此次国家集中采购圈定的31个品种中,2017年的销售数据显示,大多数品种所在市场的份额仍由高价原研药占据。究其原因,正是仿制药质量水平难以区分,为了确保疗效,医院和医生宁愿选择高价的原研药,导致医保负担沉重。

  国务院医改办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俞卫分析认为,过去医保改革总是以控费为主要目标,而不是追求成本效益最高,真正的改革思路应该是追求高性价比,追求以同样的价格获得最好的疗效。

  破局:药企入围谈判有条件,中标更要有降幅

  今年11月,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定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强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

  试点的“4+7”城药品集中采购借鉴了“上海模式”。

  早在2014年,上海自建一套评价系统,兼顾了生产、检验、流通、环保等各个环节,只让符合要求的品种入围竞价,形成“质量一样的情况下,价低者中”的竞标格局,兼顾质量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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