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差率惠及海东群众

2019-03-18 15:13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93 次

      近期,海东市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安排各县(区)采取逐级考核的方式进行,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核拨财政补助资金挂钩。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海东市6县(区)零差率补助资金共2776万元,其中县级公立医院零差率补助资金969万元,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补助资金1074万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补助资金433万元,目前均已经市财政局下拨各县(区)财政局。

      据了解,海东市自2011年11月21日起,政府办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含省级增补)通过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采购,并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以来,非基本药物、一般医用耗材、高值医用耗材陆续均实现了全省集中网上采购,其中非基本药物于2012年8月1日起实行全省网上集中采购。截止2018年8月底药品(含基本药物)集中采购15.4亿元,实行零差率销售减少医疗机构药品收入2.31亿元,从而减轻群众医疗费用2.31亿元,医疗机构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政府零差率补助资金和提高医疗机构财政补款比例解决。

本文标题:药品零差率惠及海东群众 - 健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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