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宣传不得有疾病防治功能等内容

2019-03-13 18:40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78 次

珠江时报讯(记者/黄瑶曾雪莹通讯员/叶家骅摄影报道)近日,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祖庙分局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1家,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1宗。

此次联合检查,以城乡结合部、公园、广场、车站、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及酒店等为重点区域,对保健食品专营店、品牌直营或直销门店、体验店、医疗器材店等开展了突击检查。

检查人员表示,此次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对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指导保健食品经营者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积极应用可追溯系统,实现对保健食品经营的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向辖区群众宣传本次活动内容,包含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保健产品危害等,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下一步,禅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的检查力度,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进一步加强保健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购买保健品须知

看清保健食品标志,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

看清产品标注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和看清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

应到大型的商场超市、正规的药店、保健品店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发票;

不要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不要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以免上当受骗,甚至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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